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

【設計的法則:125個影響認知、增加美感,讓設計更好的關鍵法則】讀後感

1.容易使用的設計特性:

(1)可察覺性:使用者憑直覺便知道去哪裡找到自己要的功能。

(2)可用性:降低重複的動作。

(3)簡易性:移除不需要的複雜性、清楚、不變的代碼、標示控制、操作模式。用「進階展開」方式,表達相關訊息與控制,對所有行動,都應提供清楚提示與反饋訊息。

(4)寬恕性:降低錯誤發生與其後果。利用「功能可見性」與約束來防止錯誤的發生;利用確認和警告來減少錯誤發生;加入可逆轉的功能及安全網,以降低錯誤造成的結果。


2.設計的功能要否定使用者不當的使用,且通知訊息應避免使用「確認」按鍵。


3.在行銷與廣告中,如果要表達出專業與權威性時,要用有成熟臉龐的人;如果要表達推薦訊息與謙遜時,則要用有娃娃臉的人。


4.當吸引注意力是重點時,可利用飽和色(純色)、明亮的色彩;當表現與效率為重點時,則用去飽和度、暗沈的顏色。


5.有關聯性的元素應該在同時、同速、同方向移動,或是在同時、同頻率、同強度閃爍。當移動的元素處在閉合的區塊裡時,將區塊的邊緣隨著這些元素往相同方向移動,便能達到形象關係(figure relationship),或者將邊緣往元素的相反方向移動,便能達到背景關係(ground relationship)。


6.在設計中,減少障礙、建立清楚的全貌點,以及利用漸進的引誘,可把進入點的效果增加到最大。在進入點,要給予人們足夠的時間及空間,檢視其互動的機會。


7.當要說服別人時,應利用預期效應的方式建立預期心理,來引導目標觀眾達到想要的結果,而不是讓觀眾自己形成自己的結論。


8.增加廣告或推廣活動效應時,應利用曝光效果。增強設計的可靠性認知與美感,則要廣泛地加強人們對某項訊息或產品的想法和感受。曝光要短,並且中間要用停頓分開。前十個曝光的效果最強,因此要把資源集中在早期的表現上。


9.當設計目標需要被解讀為比較偏向沈思,或是表現與沈思的關聯,應利用高臉部主義比例;若設計目標需要被解讀為觀賞,或是表現與觀賞的關聯,則利用低臉部主義比例。


10.決定哪一個元素是形象,哪一個元素是背景的視覺暗示包括:

(1)形象有確切的形狀,背景則無。
(2)背景持續在形象後面。
(3)形象比較靠近,在空間中有一個清楚的位置,背景則相反。
(4)靠近下面區塊的元素,比較會被視為形象,背景則相反。


11.設計系統中若有指示元素的話,應使用費茲法則。特別是需要快速移動、準確性高的時候,要確定把控制放近一點或變大。反之應變小。


12.當呈現資料的效率很重要時,應使用倒金字塔方式。先創造能呈現資料簡單概要的導語,之後再放入比較不重要的簡短資訊區塊。如果趣味性很重要,而且在過程中被犧牲了,就要利用多媒體、有趣的布局、互動方式,來補充資料、積極地讓觀眾參與。


13.當使用效率為主要考量時,應使用對稱構圖;當趣味性為主要考量時,應使用不對稱構圖。


14.要區別直線元素時,可把它們用三十度以上的角度分開定位;如果需要用定位或角度判斷,可在傾斜區用三十度角的視覺指標來增進正確度。要利用直線或橫線做為固定視覺的工具,以便增加美感、跟斜線元素做出最大的區別。


15.當列舉項目是視覺性的,要把重要物件放在最前面;如果列舉項目是聽覺性的,則要把重要物件放在最後面。遇到人們必須做出決定的情況時,如果他們必須在最後一個物件出現之後,馬上做出決定,應把物件放在最後面,以增加被選擇的機率,否則就把物件放在最前面。


16.黃金比例:長寬比 0.6181。


17.當元素是平均分散、同性質時,應使用古騰堡圖表。


18.使用純色的背景、文字搭配時,對比應過 70%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